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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赤峰一男子微信散布涉恐言论被教育训诫!

赤峰公安 2020-09-09

  2018年3月4日,网安民警接到网民举报,赤峰一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涉恐言论声称“坐灰机去土耳其参加圣战”。为确保社会稳定,网安部门立即展开核查工作,并找到了发布该言论的高某某。

  3月6日,网安部门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经询问,高某某本人承认发布“坐灰机去土耳其参加圣战”的涉恐言论,原因是想跟群内好友开玩笑,此信息未向其他群组或人员传播。目前已排除其涉恐嫌疑。网安部门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该人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发表类似言论。

  近年来网上发表涉恐言论案件时有发生,散布者一时心血来潮,捏造的信息不仅引起民众的恐慌也给当事人及家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伤害。国家在这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涉恐言论不仅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编造传播恐怖袭击谣言,制造混乱和恐慌,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

  希望广大网民以此为戒。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责任,切实加强管理,不给网络涉恐言论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信源:赤峰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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